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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中催生出两个不健康孩子的原生家庭,小娜的父亲老金总是忽略孩子的情绪和需求,只活在“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女儿”的自我感动里。在错过了女儿临死前最后一通拨给他的电话后,他愤怒到极点,动用一切疯狂手段为女儿报仇,殊不知正是他在父亲这个角色上的缺席与失职才导致了女儿小娜一步步走向深渊。
对比之下,能培养出恶童李苗苗的父母则显得更为引人注目。李苗苗的母亲景岚被电影节说博主“百晓生”称之为“母狼”,因为她有着不同于表面的强势、理性和掌控力。在李苗苗持枪伤人时,她会冷静安抚住儿子并让前夫赶来善后;在与老金对峙时,她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操控老金的情绪,为安排儿子出国争取时间。
她对儿子是一种无原则无底线的保护和宠溺。
李苗苗的父亲李烈则被冠以“懦夫”,其实在李苗苗幼年拔掉奶奶氧气管的时候,李烈就知道是自己儿子所为,但作为本该引导儿子建立是非观念的他,非但没有对其严加管教,还出于丑闻败露会影响生意的担忧,多次利用自己的能力给儿子善后。
他始终在逃避自己作为父亲的管教责任。
作为观众,作为出于故事之外的第三方,我们总能以理性、客观的心态分析着电影人物中的各种缺陷,但反观现实,我们又有多少人已经是半个老金、半个景岚亦或是半个李烈。
二十多天前,邯郸初一学生王某某被三名同班同学有预谋地残忍杀害。时至今日,网络上关于该案的各种不切实际的猜测与恶意编撰的谣言仍旧屡禁不止。
初为人母,其实非常不愿也不忍看到这样的新闻。因为我们总是会不自觉地将自己代入到受害者的一方,无法想象如果自己的孩子遭受类似伤害,我们会做出怎样疯狂的举动。
而在我们把自己代入“王爸”“王妈”等角色中的同时,不要忘了,本案中的加害方也是一群年仅十多岁的孩子,他们也对应着三个家庭、六位父母,是受害一方的三倍。
写到这里,不禁想要扪心自问一句:
我,会把孩子培养成一个恶童吗?
带着这句疑问,我搜集并浏览了关于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件的所有自媒体贴文以及它们的评论区,结果与我的预期相符——
“如果此案凶手得不到严惩,那我便要转变我的教育理念,教会我的孩子以暴制暴”等偏激言论充满屏幕。
个别博主更是拿捏了家长们惯于自动带入受害者一方的心态开始散布看似正义凛然、实则偷换概念的仇恨性论调,将本应由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等多层面共同防范的未成年犯罪问题,单纯地归责于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样的博主要么是真蠢——不了解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我国法律早已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已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要么是纯坏——就是要用“杀人却不用偿命”的误导性言论来煽动民众的愤怒,为自己引流。
请各位家长与我一起冷静下来,抛开大量自媒体博主发布的各类干扰性信息,回归案件本身,我们应该从中获悉些什么。
我想首当其冲的便是思考我们给予了孩子怎样的原生家庭环境以及进行了怎样的家庭教育。
对照电影中的老金、景岚和李烈。老金在电影中不止一次说自己辛苦打鱼是为了给女儿留学、自己这辈子就是为了女儿,在痛失独生女后,他将怒火撒向嫌疑人李苗苗,用为血亲复仇的英雄形象不断包裹着自己,只为证明自己是个好父亲。
但事实上,小娜从小怕水,但老金不停逼迫她锻炼和游泳,只是源于一句“船长的孩子怎么能不会游泳”;小娜高烧,老金用湿毛巾给女儿降温却粗心地盖住小娜的口鼻,差点让她窒息;当看到女儿被他人凌辱的视频,老金的第一反应是呕吐;为了所谓的报仇,果断缺席了女儿的葬礼,就连身为外人的警察都忍不住问了他一句,
“你真的爱你的女儿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多少人曾经被父母打着“为你好”的名义做了太多自己不喜欢的事,而如今还不懂为人父母的我们,又只能照葫芦画瓢扮演起“父母”的角色,将自己能给的错误的等同于孩子想要的。
再看景岚与李烈这对“溺爱”与“冷漠”的极致组合,其实是电影通过刻画放大了的我们。有多少家长在孩子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想的不是纠正和管教,而是替孩子找借口、想办法“甩黑锅”,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
当所有人都在思考如何不让自己的孩子成为被害者时,我们是否还应该思考一下如何才能不让自己的孩子成为加害者。
毕竟,没有加害的一方,又何来被害的一方。
4月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案情通报,涉嫌邯郸市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一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等待他们三人的将是来自法律的刑事惩罚。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表态,将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力度。掷地有声,直击人心。
孩子是上天赠予我们的礼物,家庭亦是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所学校,作为父母的我们,应与孩子一同成长,学会做一个情绪稳定的大人,教会他们爱与被爱。
那么你,会培养出一个恶童吗?